NINE BAST九嘉 - 中国更好的DT膜!
个人中心
搜索
NINE BAST九嘉 - 中国更好的DT膜!
文章详情
副标题
第二轮环保督查反馈:广东渗滤液问题极为严重,地下水污染严重
2022-06-22
第二轮环保督查反馈:广东
渗滤液
问题极为严重,地下水污染严重
(三)加快补齐治水短板,奋力打造美丽河湖和美丽海湾
4.全力筑牢固体废物环境安全防线。推动省域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稳步推动珠三角地区“无废城市”建设,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同步开展试点。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改造,提高焚烧处理占比,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开展生活垃圾
渗滤液
专项整治行动。推进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鼓励燃煤电厂、水泥窑等开展污泥协同处置。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完善跨行政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十四、有的地方和部门担当不足,在推动难点问题解决上“拖懒散”思想严重,往往被上级反复督办后才推动工作,总是“慢半拍”。清远市2008年开始谋划推进城区垃圾焚烧项目,明确2015年年底建成投运,但由于统筹不力,选址问题一直未能解决,项目一拖再拖,前后历经12年,先后变更12次选址,直至2020年7月主体工程才正式动工,2021年6月点火试运行。城区青山垃圾填埋场长期超负荷运行,
渗滤液
污染问题突出。
责任单位:清远市党委和政府
督导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补齐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推进青山垃圾填埋场历史遗留问题整改,确保
渗滤液
处理能力满足需求。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处理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系统谋划推动“十四五”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持续做好清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稳定运营管理工作,2022年3月底前实现清城区、清新区、佛冈县等南部片区三个区县生活垃圾全焚烧。
(二)全力推进青山垃圾填埋场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工作。2021年10月底前已新增4台集成式一体化
渗滤液
处理设施,新增
渗滤液
应急处理能力800吨/日,2022年4月前完成积存
渗滤液
处理。持续做好青山垃圾填埋场及横荷应急填埋场封场整治工作,加快推进横荷应急填埋场已填埋垃圾焚烧再处理方案研究论证,加快推进整治工作,2025年年底前取得封场整治阶段性成效。
四十三、个别地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个别地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推进缓慢,能力严重不足,垃圾及
渗滤液
到处转运处理,风险突出。河源市垃圾焚烧项目迟迟未开工,2021年1月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满封场,每天约800吨生活垃圾只能外运到东源县处置。东源县灯塔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在
渗滤液
处置设施尚未安装的情况下紧急投运,截至督察时
渗滤液
仍无法处理,每天约240吨
渗滤液
只能转运到市区临时处理。
责任单位:河源市党委和政府
督导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目标:建成运行河源市区热力发电厂一期项目,提升东源县灯塔镇垃圾填埋场
渗滤液
处理能力至300吨/日。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措施:
(一)2023年年底前建成运行市区热力发电厂项目(生活垃圾焚烧能力1200吨/日),改变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完全依靠填埋的现状。
(二)2022年1月底前完成东源县灯塔镇垃圾填埋场现有
渗滤液
处理设施(100吨/日)调试并投入正常运行;2022年6月底前新增一套
渗滤液
处理设备(100吨/日);2022年年底前再新增一套一体化全量化
渗滤液
处理设施(100吨/日),
渗滤液
处理能力提升至300吨/日。
(三)东源县灯塔镇垃圾填埋场
渗滤液
处理设施未建好投产或处理能力未满足要求前,强化统筹调度,加强
渗滤液
外运处理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四十四、个别地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推进缓慢,能力严重不足,垃圾及
渗滤液
到处转运处理,风险突出。阳江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应于2019年开工建设,2020年投产运行,但项目实际2021年7月才动工建设,城区奕垌生活垃圾处理场2021年7月已满库容,每天约1000吨生活垃圾只能临时转运至阳东、阳春两地垃圾填埋场填埋。
责任单位:阳江市党委和政府
督导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目标:以焚烧为主,建设处理能力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处理设施,城市垃圾焚烧占比提升至50%以上。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措施:
(一)推进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2023年年底前建成运行阳江市江城区固废处理环境园项目(生活垃圾焚烧能力1200吨/日),全市垃圾焚烧占比达50%以上。
(二)分流处置市区生活垃圾。2022年3月底前继续将市区生活垃圾分流至阳东、阳春两个垃圾填埋场处理,同时加强两个垃圾填埋场的管理,科学合理安排作业区域。
(三)实施市区奕垌垃圾场技术改造。采用应急抢险处理模式,2022年年底前完成奕垌垃圾场二期填埋区堆体整形加固、防渗措施强化等技术改造,挖潜增容。加强
渗滤液
处置设施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四十五、个别地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推进缓慢,能力严重不足,垃圾及
渗滤液
到处转运处理,风险突出。云浮市城区两个垃圾填埋场已基本满库容,但垃圾焚烧项目进展缓慢,截至督察进驻时仍未动工,解决垃圾围城问题迫在眉睫。
责任单位:云浮市党委和政府
督导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目标:加快建成运行新兴县和郁南县循环经济环保项目。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措施:
(一)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倒排工期,细化任务,列出清单,挂图作战,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建设。
(二)建成新兴县和郁南县循环经济环保项目(均为生活垃圾焚烧一期项目),共新增垃圾焚烧能力1000吨/日。其中新兴县循环经济环保项目2022年年底前动工,2025年10月底前建成试运营。郁南县循环经济环保项目2022年8月底前动工,2024年年底前建成试运营。
四十六、
部分地市渗滤液处置短板突出。全省积存垃圾渗滤液高达166万吨,一些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运行不正常,偷排漏排、超标排放问题突出,有的甚至在在线监控上弄虚作假。2018年以来,全省18家垃圾填埋场因设施运行不正常、废水超标排放问题被屡次查处。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加快积存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降低积存量。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措施: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地市结合实际,加快提升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规范渗滤液处理处置,降低积存量。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确保处置设施正常运行。委托第三方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和无害化等级评价,及时向各地市反馈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
(二)省生态环境厅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在线监控数据造假、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汕头市升级改造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渗滤液
处理系统,将
渗滤液
处理能力提升至450吨/日,2021年年底前已将
渗滤液
液位降至安全范围;2022年年底前该场转为应急填埋场,不再接纳日常生活垃圾进场处置。
(四)佛山市高明白石坳填埋场通过购买服务、技术改造等措施,垃圾
渗滤液
总处理能力达1741吨/日,实现日产日清。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填埋场2021年年底前已新增运行5套DTRO设备,
渗滤液
处理能力达到350吨/日,2022年10月建成运行污水处理二期项目(250吨/日)。
(五)韶关市完善花拉寨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二期覆盖,及时更换老旧设备,定期开展检修,确保
渗滤液
处理站稳定运行,2023年年底前基本消除积存
渗滤液
。2022年年底前南雄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渗滤液
处理能力提高至300吨/日,解决
渗滤液
处置能力不足问题。
(六)河源市大力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2021年年底前已新增
渗滤液
处理能力600吨/日,2022年年底前再新增处理能力400吨/日。2023年年底前完成现有积存
渗滤液
处理工作。
(七)梅州市2021年年底前兴宁市黄泥坑生活垃圾填埋场已新增一台渗滤液处置设施(300吨/日),全市填埋场
渗滤液
总处理能力达1850吨/日。2023年年底前确保各填埋场积存
渗滤液
液位降至警戒线以下。
(八)中山市2022年3月底前南部基地新增
渗滤液
处理能力1000吨/日,2022年年底前全市积存
渗滤液
降至警戒水位以下,消除外溢风险。
(九)江门市提升生活垃圾填埋场
渗滤液
处置能力,对生活垃圾
渗滤液
处理设施进行提量改造,
渗滤液
总设计处置能力提升至2550吨/日,2021年年底前各垃圾填埋场已将
渗滤液
控制在警戒液位以下。
(十)清远市加快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2022年2月底前全市各垃圾处理设施渗滤液总处理能力达2580吨/日,2022年6月底前实现填埋场现有积存渗滤液基本消除。
(十一)揭阳市通过增设
渗滤液
处理设备,对原有
渗滤液
处理厂进行提量改造,2023年年底前全市
渗滤液
总处置能力(含一体化移动设施)达1830吨/日,完成市区垃圾填埋场、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揭西县老虎坷生活垃圾填埋场、含尾坑卫生垃圾处理场的积存
渗滤液
处置工作。
(十二)云浮市加快完善郁南县城区无害化处理垃圾填埋场
渗滤液
处理车间的设施设备,
渗滤液
总处置能力提至300吨/日,2023年年底前完成积存
渗滤液
处置工作。
四十七、珠海市西坑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设计规模不足、老化严重,时常停运,2019年以来,
渗滤液
长期转运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直到督察进驻前期才停止,场内
渗滤液
积存量已达4.5万吨。
责任单位:珠海市党委和政府
督导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目标:提升西坑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能力至700吨/日,逐步消除场内渗滤液积存量。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补齐渗滤液处理能力,完成渗滤液处理站改造工程。停止将渗滤液转运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2021年11月底前西坑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能力已提升至约700吨/日;2022年6月底前完成该场渗滤液处理站大修工程,加强设备维护,确保长期稳定运行,满足渗滤液处理需求。
(二)加强场区雨污分流,减少渗滤液产生量。2021年年底前已完成西坑尾垃圾填埋场AB区的封场工程;2022年6月底前完成渗滤液调节池受损覆盖膜的维修更换工作,减少渗滤液的产生量;2022年6月底前处理渗滤液不少于10万吨,调节池液位控制在正常安全范围,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四十八、佛山市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运行不正常,现场采样排水COD浓度高达654毫克/升,超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5.5倍,运营单位通过使用瓶装“干净水”作为在线监测分析仪的进水,使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为20毫克/升左右,偷梁换柱,逃避监管。
责任单位:佛山市党委和政府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目标:规范三水白泥坑垃圾填埋场安全运营,确保渗滤液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22年年底前
整改措施:
(一)责令佛山市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填埋场运营单位立即停止人为干预在线监控数据的做法,依法查处其伪造监测数据、违法排污行为。
(二)加强佛山市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填埋场环境监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运营单位落实整改,防范在线监测弄虚作假。完善经处理后渗滤液出水口、在线监测站房视频监控设施,在关键节点增加厂区水量实时流量监控,将废水在线监测采样设备改造为等时间间隔混合采样,并将水质在线监测等运营数据实时接入到中控系统。DTRO膜设备应急处理设施增至5套(合计350吨/日),新增离子交换树脂过滤器设施,保障出水达标排放。
(三)加强第三方驻场监管。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驻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驻场监管,每周对渗滤液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水质进行抽检,发现指标异常立即督促运营企业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四十九、一些填埋场地下水和周边水体受到污染,全省113个垃圾填埋场中有26个存在地下水超标问题。清远市8个垃圾填埋场中就有5个地下水超标,其中佛冈县垃圾填埋场2020年3月填埋区防渗膜破损,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此次督察进驻时,氨氮浓度仍高达47.6毫克/升,超地下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94.2倍。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规范填埋场的运营管理,加强渗滤液污染防治,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措施: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编制《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指导各地市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科学管理、规范化作业、安全运行。指导地市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超标原因开展排查,科学整治。
(二)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各地市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防治,开展场区地下水监测,强化日常环境执法。
(三)各地市规范生活垃圾作业和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监测分析,对存在地下水超标的,查明原因,分类处置,消除污染隐患。
(四)深圳市做好老虎坑卫生填埋场一期、二期渗滤液导排和雨污分流,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持续观察指标动态变化。2022年年底前摸清填埋场地及周边水土污染及扩散情况,制定相应整改方案,2025年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五)珠海市2022年3月底前制定西坑尾填埋场扩容区提升泵堵漏修复工程方案,及时处理扩容区排水井中受污染水体,消除污染隐患。持续监测场区地下水水质,加强对泵及管道的运行维护,确保地下水水位低于填埋场填埋区基础层底部1米以下。
(六)佛山市委托第三方测绘公司对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库容、沉降、位移进行监测,强化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坝体安全保障。排查污染隐患,落实好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渗滤液收集、处理不当导致地下水污染。
(七)韶关市2022年年底前完成新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渗滤液
调节池改造工程,提高厂区
渗滤液
调节能力,防止
渗滤液
渗漏污染;排查该场地下水超标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污染治理。
(八)河源市将连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6号监测井中受污染水体通过水泵抽至
渗滤液
调节池进行处理,委托第三方对库区防渗膜进行检测修复。排查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情况和现状调查,对地下水超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查找污染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治理。
(九)梅州市2022年6月底前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分析蕉岭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丰顺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超标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整治工作;对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十)惠州市引入专业第三方单位加强对惠州市市区垃圾填埋场的监管,持续加强对地下水监测工作,排查地下水超标原因;完成
渗滤液
提量改造工程,
渗滤液
处理能力满足现场需求,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21年年底前已完成博罗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整治方案编制,2022年年底前搬迁部分堆体,用于建设焚烧飞灰填埋区。
(十一)汕尾市加强大伯坑垃圾填埋场的调节池、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杜绝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分析该场地下水超标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治理工作。
(十二)中山市制订实施《中山市填埋场地下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填埋场地下水超标情况,针对不同成因,分类处置。查清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卫生填埋场一区和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卫生填埋场的地下水检测指标超标原因,排除污染因素;加快推进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卫生填埋场污水调节池的清淤技改工作,消除污染隐患。
(十三)阳江市对市区奕垌垃圾处理场二期扩容库区地下水本底井、监测井等进行加密监测,对填埋场本底井上游土壤及地下水进行采样分析,2022年6月底前找准本底井水质超标的原因,开展整治工作。
(十四)湛江市2022年6月底前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和周边水体污染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因垃圾填埋场造成的地下水及周边水体污染问题编制专项修复整治方案。2023年年底前完成雷州市郭宅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地下水超标污染问题的整治方案,开展修复。
(十五)清远市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超标原因排查,分类推进治理。2021年年底前已完成青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含清城区横荷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办公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调试,开展场区环境整治;修复英德市老虎岩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污染监视井口破损处,将冲洗道路及计量系统后产生的污水回抽至调节池处理,避免二次污染。2022年3月底前加密监测佛冈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各填埋区地下水水质及流向,完成现状评估报告和整改技术方案;2025年年底前清空防渗膜破损点位附近生活垃圾,修复破损防渗膜,完成综合整治工程。加强阳山县和连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做好
渗滤液
收集与处理,持续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
(十六)潮州市完成饶平县宝斗石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面封场,改造垃圾
渗滤液
收集储存系统,利用资源化项目逐步消除积存垃圾。加强市锡岗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防治,开展场区地下水采样检测。加强已封场的镇级垃圾填埋场日常巡查,确保设施完好,禁止新的生活垃圾进场倾倒,做好填埋场
渗滤液
定期收集处置工作。
(十七)云浮市规范郁南县城区无害化处理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2022年年底前委托专业机构对该场地下水超标问题进行评估,分析超标原因,开展整治工作。2025年年底前完成场区雨水导排系统优化改造工程。
五十、阳江市城区奕垌垃圾综合处理场管理不善,
渗滤液
外溢污染周边水体,场外鱼塘2021年7月监测时氨氮浓度为5毫克/升,2021年9月再次监测,氨氮浓度已升高至18毫克/升,污染程度不断加剧。
责任单位:阳江市党委和政府
督导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规范奕垌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阻断
渗滤液
外溢途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22年年底前
整改措施:
(一)2021年9月底前已聘请专业环保机构针对该场内池塘(低洼地)水质变差情况进行核查,分析原因。2022年2月底前新建一个500立方米
渗滤液
临时调节池暂存
渗滤液
,抽空奕垌垃圾填埋场一期
渗滤液
调节池,2022年年底前完成该场调节池修复补漏,彻底阻断池内
渗滤液
渗至导排井。
(二)结合市奕垌垃圾填埋场应急抢险工程,通过增设提升泵站、污水收集井及污水管道,将场内生活污水、
渗滤液
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的尾水及导排井排水等全部纳入体育北路的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2022年年底前完成场内低洼地治理工作,对该地块水体水质进行监测分析,依据监测结果妥善处理;对淤泥进行检测分析,按类别处置;该地块作为建筑渣土临时堆放区。
文章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分享
发表评论
登录评论
匿名评论
提交
提交
电话咨询
在线地图
在线留言
QQ客服